政策速递|三部门发文!医保支持基层医疗,中药饮片迎多重利好
近日,国家医保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关于医保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以医保支付为杠杆,全方位赋能基层医疗,其中多项政策直接利好中药饮片在基层的配备、使用与推广,为中药饮片下沉基层、服务群众健康提供坚实保障。
《意见》明确“随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质效提高,逐步提升医保基金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支出比例”,且“年度新增医保基金可适当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倾斜”。基层医保基金盘子扩大,将直接带动基层医疗机构对中药饮片等常用药品的采购与配备投入,为中药饮片在基层的普及筑牢资金基础。
同时,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总额付费政策进一步向基层倾斜,“医共体通过精细化管理、强化健康管理服务等实现当年基金结余的,不作为次年总额指标的调减因素”,且“合理做好医共体内结余留用分配,加大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倾斜”。这一机制将激励医共体牵头医院与基层机构联动,优先保障基层中药饮片等慢病、常见病用药需求,推动中药饮片在医共体内规范流转、高效使用。
《意见》在药品供应保障方面提出多项关键举措,彻底打通基层中药饮片配备的堵点:
1. 健全县乡村用药衔接联动机制,“适度放宽乡村两级用药品种和数量限制”,打破以往乡村基层用药品种少、限制多的困境,让更多疗效确切、群众常用的中药饮片能下沉至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
2. 实现医共体内用药目录统一,“医共体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牵头医院用药目录统一,纳入乡村一体化管理、配备执业(助理)医师的村卫生室与乡镇卫生院用药目录统一”。基层与县级医院用药目录“同标”,意味着基层可直接配备县级医院常用的中药饮片,群众在家门口就能拿到与大医院一致的中药饮片,实现同质化。
3. 加快“医保药品云平台”建设,依托医保信息平台实现“群众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急需使用的药品查询、配备等需求”精准匹配,基层机构可快速查询、采购短缺中药饮片,有效解决基层“缺药少药”问题。
《意见》明确鼓励基层用好中医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好上门服务费、安宁疗护费、家庭病床建床费、互联网诊查费(复诊)以及中医、康复类等价格项目”,且“鼓励开展中医优势病种按病种付费的地区探索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类服务给予倾斜支付”。
同时,“完善按病种付费核心要素管理机制,合理确定不同等级、类型医疗机构的支付系数,适当加大对基层倾斜”。基层提供中医诊疗、中药饮片服务的价值将通过医保支付得到更好体现,直接激励基层医生主动开展中医药服务、规范使用中药饮片,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
《意见》强化基层门诊就医保障,“职工医保普通门诊费用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不低于50%,居民医保门诊统筹主要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不低于50%,有条件的地方待遇支付可进一步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倾斜”。基层门诊报销比例提升,将降低群众使用中药饮片的自付成本,引导群众首选基层就医、优先选择中药饮片治疗。
针对慢性病患者,《意见》明确“符合条件的慢病患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单次开具不超过12周用药的长期处方,长期处方不纳入门诊次均费用、门诊药品次均费用考核”。中药饮片是慢病管理的常用药,长期处方政策既方便慢病患者长期服用中药饮片,减少往返医院次数,又解除基层医生开具中药饮片处方的考核顾虑,让基层医生能根据患者病情合理开具中药饮片处方,提升慢病中医药管理效果。
《意见》提出“进一步扩大集采政策覆盖面,促进集采药品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扩大基层常见病、慢性病药品采购、配备、使用范围,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优先配备使用集采中选药品”。随着中药饮片集采逐步推进,基层机构优先配备集采中选中药饮片,将有效降低中药饮片采购成本,让群众用上质优价廉的中药饮片,同时减轻基层机构药品采购资金压力。
此次三部门联合发文,从基金保障、用药管理、价格支付、服务便捷性等多维度为基层中医药服务与中药饮片发展保驾护航。神力制药将紧跟政策导向,持续深耕中药饮片领域,保障优质中药饮片供应,助力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让更多群众在家门口享受到便捷、实惠、优质的中医药服务。
阅读原文:https://www.nhsa.gov.cn/art/2026/3/16/art_104_19931.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