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2027年5月15日起施行地方标准饮片跨省销售新规

时间:2026-10-10 11:11

 

最近不少代理商朋友问我们:

地方标准中药饮片还能不能跨省做?是不是要收紧了?

我们的判断很明确:

不是收紧,是“放开+规范”。

2026年10月8日,国家药监局发布第34号通告,正式印发《按照省级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炮制的中药饮片跨省级行政区域销售、使用管理规定》,自2027年5月15日起施行。同步发布的政策解读,把备案范围、实操口径讲得很清楚。

对合规企业来说,这是一次全国市场机会;对不专业玩家来说,门槛正在抬高。

 

一、为什么国家要出台这个政策?

过去,按照省级炮制规范生产的中药饮片,也就是“省级标准中药饮片”,跨省流通一直处于比较尴尬的状态:

有的地方允许,有的地方限制;企业想卖,但心里没底;代理商想推,又怕踩线。

2026年新修订《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首次以行政法规形式明确:

按照省级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炮制的中药饮片,可以跨省级行政区域销售、使用。

对炮制方法、用药特点存在地区性差异,且容易导致临床用药混淆的品种,规定备案和标签提示要求。

国家药监局第34号通告,就是落实这一上位法的配套细则。

政策出台的原因,可以概括为四句话:

1.                      落实上位法,把“可跨省销售、使用”真正落地。

2.                      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畅通中药饮片跨省流通,促进公平竞争和优质优价。

3.                      兼顾地方炮制特色与临床用药安全,普通品种放开,易混淆品种备案管理。

4.                      构建全链条监管体系,明确生产、经营、使用、监管各方责任。

一句话:地方标准品种不是不能做,而是要在更清晰的规则下做。

 

二、它解决什么问题?

这项政策,主要解决四个老问题:

第一,解决“出省难”。

省级标准中药饮片原则上可以跨省销售、使用,不再处于模糊地带。

第二,解决“混淆风险”。

对品名相同,但执行标准和购进、使用地炮制规范规定的药材基原、药用部位、炮制方法(不包括净制、切制)存在地区性差异,容易导致临床混淆的品种,实行备案管理。

第三,解决“责任不清”。

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医疗机构、零售药店、监管部门,各自责任被明确。

第四,解决“合规不确定”。

哪些要备案、到哪里备案、怎么备案、什么时候取消备案、过渡期怎么办,都有了明确说法。

 

三、对中药饮片和代理商,利好在哪里?

1. 普通品种放开流通,地方特色品种空间打开。

不是所有省级标准中药饮片都要备案。只有“临床易混淆省级标准中药饮片”才实施备案管理。

国家药品标准收载的品种,本来就在全国流通,不涉及此次备案。

2. 备案不是审批,是告知性管理。

生产企业通过国家药监局建立的备案平台,向购进、使用地省级药监局提交完整资料,完成备案。

不是“层层审批”,而是“按规则备案”。

3. 精准管理,不一刀切。

政策解读明确:

u                      使用地没有相应品种炮制规范的,不产生混淆,不需要备案;

u                      同物异名的品种,名称不一致,不存在混淆,不涉及备案;

u                      同一品种销售到不同省份,按当地是否存在临床易混淆分别判断;

u                      仅在中间省份经营、实际在另一省使用的,向实际使用地备案,中间省份无需备案。

4. 备案信息网站公开,终端可查。

购进、使用地省级药监局会公开中药饮片品名、生产企业名称、生产企业所在地省份、执行标准、临床易混淆内容信息、备案号等。

正规产品,终端查得到,信任度更高。

5. 过渡期平稳。

规定施行前已经生产的临床易混淆省级标准中药饮片,可以在保质期内继续销售、使用。

企业有缓冲,市场不会急刹车。对代理商来说,这意味着:

地方标准品种不再“走不出省”,而是有章可循、有据可查、有路可走。

 

四、规范要求提高,不专业企业会慢慢出局

政策放开流通,但要求更规范。以下这些,都是硬门槛:

l                      已备案品种标签显著位置必须标明:“用药提示:临床使用严防混淆”。

l                      生产企业要向购进、使用单位提供备案信息和执行标准差异比对资料。

l                      销售给药品经营企业的,要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跨省销售双方责任义务。

l                      药品经营企业只能在备案的省级行政区域销售。

l                      医疗机构对易混淆品种要重点核验备案信息和临床用药提示信息;未备案的,不得采购和使用。

l                      生产企业要持续跟踪标准制修订,差异发生变化、符合备案情形的,要重新备案。

l                      要建立不良反应收集、风险评估管控机制,并在年度报告中报告。

l                      通过互联网销售的,销售页面要显著提示,并确保收货使用地符合备案要求。

这些要求,对那些不研究标准、不做差异比对、标签管理混乱、没有风险监测能力的企业,就是一道坎。

行业洗牌会加速,市场会向合规、专业、能服务终端的企业集中。

 

五、代理商该怎么做?

给各位代理商朋友三个建议:

第一,先梳理品种。

你代理的省级标准中药饮片,品名是否与使用地相同?药材基原、药用部位、炮制方法是否存在差异?使用地有没有相应炮制规范?是否需要备案?

第二,选生产企业,要看合规能力。

不只是看价格和政策,更要看:

l                      能不能做执行标准差异比对?

l                      能不能完成使用地备案?

l                      标签是否合规?

l                      有没有标准跟踪和重新备案机制?

l                      有没有不良反应收集和年度报告体系?

l                      能不能给终端提供备案信息和差异比对资料?

第三,把专业服务做成优势。

代理商不只是送货,更要帮终端核验备案信息、理解临床用药提示、做好安全用药告知。

谁更专业,谁就能在地方标准品种的全国化流通中拿到机会。

 

六、神力制药的观点

我们始终认为:

地方标准中药饮片大有可为,但未来属于合规者、专业者、长期主义者。

国家政策已经给出明确信号:

放开流通,差异备案,标签提示。

不是不让做,而是要求做得更规范、更安全、更透明。

神力制药愿与各位代理商一道,持续完善标准跟踪、备案支持、标签管理、风险监测和终端服务,把地方标准中药饮片做成阳光、可持续的长期事业。

 

2027年5月15日,新规施行。

提前布局,才能抓住下一轮市场机会。

 

点击文末“阅读原文”,查看国家药监局通告原文。

https://www.nmpa.gov.cn/xxgk/fgwj/xzhgfxwj/202610081727481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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